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广宗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养殖建设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人民政府关于广宗县2025年度乡村振兴养殖建设及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广政字【2025】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葫芦乡自来庄村养鸡项目(二期),占地10亩,实施地点葫芦乡自来庄村,建设蛋鸡养殖舍2个及围墙、场内道路硬化等配套设施。项目覆盖自来庄、韩葫芦、秦红龙、赵葫芦、姚葫芦5个村。
2.计划工期:6个月
3.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4 00:00:00至2025-11-2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0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远程异地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电话:0319-******。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郑亚伟,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0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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