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5〕8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 2025 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第二批畜牧兽医领域项目方案的通知》(宁农(牧)发〔2025〕7号)及《灵武************农村局验收组对灵武市2025年宁夏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验收,每家拟补助资金各50万元,共计拟补贴项目资金100万元。现将验收结果及拟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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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灵武市2025年宁夏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奶农主体培育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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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