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N包)的更正公告一、
************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5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内容:1.关于评分因素“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将评分依据第二项修改为“2、检测仪器(设备)须同时提供:(1)以投标人名称为抬头的仪器(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至少需体现投标人信息等评分内容关键性内容);(2)仪器(设备)照片;(3)同时具备(满足)以上第1至5项检测仪器中多个检测仪器(设备)检测功能的仪器(设备),以及第6项仪器(多功能食品安全综合分析检测仪)需同时提供说明书扫描件或相关功能性证明材料。”2.关于评分因素“食品安全管理团队能力”,将评分内容修改为“食品安全管理团队成员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1、每提供一名人员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证书(考试合格证明)的,得10分;本小项最高得20分。2、每提供一名人员具有食品检验检测类人员证书的,得16分,本小项最高得80分。同一人员提供多种证书不重复得分。以上得分累计,最高100分。”,将评分依据修改为“1、自有员工:提供开标日前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承诺相关人员为自有员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亦视为符合。2、(评分内容1)提供人员相关证书作为评分依据,若人员证书为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则还需要提供该社会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
******)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3、(评分内容2)提供人员证书作为评分依据;若人员证书为协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则还需要同时提供该社会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
******)的查询“正常”页面截图。4、以上资料均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者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做不得分处理。”3.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11日 9:30(北京时间)前”。4.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11日 9:30(北京时间)”。5.在线解密时间更正为“2025年8月11日 9:30(北京时间)至2025年8月11日10:30(北京时间)”。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6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5068号坪山区政府二办4楼
联系方式:0755-******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组织实施
******街道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A座办公12层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人电话:0755-******
系统技术支持:0755-******转1转1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5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