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景洪市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对所需物资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物资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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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参数 |
数量(吨) |
最高价(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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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复合肥 (纯硫酸钾型) |
N:P2O5:K2O=15:15:15,总养分≥45%。 |
13.5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二、相关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能按照采购方的要求按时、按质供应采购的物品。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需求在10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供货。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行业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等材料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含质量保证措施等)以及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商业信誉、信用证明资料;产品参数资料。
2.报价材料要求。此次询价不接受二次报价,报价表和所有相关材料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一式二份自行密封后提交。
四、报价与响应文件送达
凡************农村局办公楼一楼110室、111室),迟到的报价材料不予受理。
五、供应商确定
采购单位******人民政府窗口(通知公告 ******/162.news.list.dhtml)公示,公示期结束且未收到异议,采购单位与确定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合同条款执行。落选的供应商将不再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袁老师,******;岩老师,******。
******服务中心(景洪市澜沧江路27号)110室、111室,邮编:666100。
******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