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世纪大道快速路南延(东苑立交-鄞州南收费站)工程一期(东苑立交-鄞州大道)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4】15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起东苑立交,沿现状甬台温高速两侧布设,南至鄞州大道。
项目规模:
施工启动段:东侧主线桩号SJDDNYEK5 788~SJDDNYEK6 126,西侧主线桩号SJDDNYWK5 778~SJDDNYWK6 121,衔接鄞州大道快速路;
施工I标段:东幅主线K3 946.69~K5 788.00,长约1841米;西幅主线K3 942.00~K5 778.00,长约1836米;
施工Ⅱ标段:东幅主线K2 525.90~K3 946.69,长约1421米;西幅主线K2 535.00~K3 942.00,长约1407米;
施工III标段:东幅主线K1 325.90~K2 525.90,长约1200米;西幅主线K1 325.00~K2 535.00,长约1210米;
施工Ⅳ标段:东幅主线K0 020.00~K1 325.90,长约1310米;西幅主线K0 002.90~K1 325.00,长约1322米。
最高投标限价:Ⅰ标段******元;Ⅱ标段******元;Ⅲ标段******元。
招标范围:Ⅰ标段:施工启动段范围内钢结构检测;Ⅱ标段:施工I标段、Ⅱ标段、III 标段范围内钢结构检测;III标段:施工Ⅳ标段范围内钢结构检测;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施工启动段 | ****** | 检测I标段 |
2 | 施工I标段 | 462973 | 检测Ⅱ标段 |
施工Ⅱ标段 | 816398 | ||
施工Ⅲ标段 | 618294 | ||
小计 | ****** | ||
3 | 施工Ⅳ标段 | ****** | 检测Ⅲ标段 |
4 | 合计 | ******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说明及要求。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检测任务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标段划分:3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钢结构检测专项资质,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7日9:00时至2025年11月2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日9时30分。
5.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各标段分别缴纳人民币30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委员会(******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地u3000u3000址:宁波高新区九五商务大厦A座11楼事业四部
联 系 人:岳旷怡、毛军华、房科红
电u3000u3000话: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