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街道)--中选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4日) 项目编号:GC-BX-****** 项目名称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街道) 最高限价(元) ******元 比选基准价(元) ******.7元 比选人 ******办事处 比选人联系电话 ****** 比选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中选候选人 排序 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工期 质量 拟任项目负责人 姓名 第一名 ******有限公司 ******.00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合格 任正芳 第二名 ******有限公司 ******.00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合格 陈芳 第三名 ******有限公司 ******.00 达到比选文件要求 合格 戴军 中选候选人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业绩:棣棠乡2022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金额:1923200.00元;项目负责人:棣棠乡2022渝东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业绩: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5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走马乡);金额:******.00元;项目负责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25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走马乡);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苗圃运营******有限公司A区绿化一期治理项目合同。 比选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证明是拟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未提供中标通知书);******有限公司(未提供1.4.1承诺);******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能证明是本项目负责人) 中选候选人评标情况 中选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比选保证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评审时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形式评审均合格。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办事处 (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比选人(盖章): ******办事处 2025年11月 12日 比选代理机构(盖章):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 12日 注:1.比选人及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对填写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中选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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