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3
二、合同名称:2025年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 明厨亮灶”服务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99941-******
四、项目名称:2025年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 明厨亮灶”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管理局
地 址:北石路631号
联 系 方 式:******-7424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38层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提供“互联网 明厨亮灶”视频设备安装及宽带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清单,在普陀辖区范围内的餐饮门店厨房区域安装网络视频监控设备并持续提供网络服务,将视频信息实时接至市市场监管局“互联网 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平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互联网+明厨亮灶”验收要求。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2025-11-12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翁思聪、卢楠、黄秦、张祎萌、许洁、陈静、彭浩、顾元琪、颜旭雯、沈展、武焱、陈颖、杨宇、俞超、常棒
九、验收意见:根据验收标准组织自行验收,共1779家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 明厨亮灶”服务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