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龙合作产业园食堂、公寓一体化运营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
******有限公司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0日9时00分至14时30分止,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网址:******w.etrading.cn/)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网上竞价:
一、竞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有限公司。广龙合作产业园西南侧食堂一、二层,总面积约2812平方米;3#楼公寓,两层(第一、五层)面积约1486.76平方米。
2.项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高陂北环路广龙合作产业园。
3.经营形式:采用市场化经营,自行投资,自负盈亏。
4.本项目服务范围涵盖广龙合作产业园园区及周边企业用餐、住宿等需求,服务期为5年,即合同签订后5年。
5.成交原则:本项目选取一名中选供应商。本项目食堂场地由采购人免费提供,场地目前无厨房设备,需由成交人投资装修并安装厨房设备;公寓租金按6元/平方米/月标准作为最低控制价,以最高报价者为成交候选人。响应竞价文件或系统客户端,未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的,作无效响应处理。报价最高的即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以竞价出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对应的顺序号即为供应商的代表号。采购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供应商即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须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境内供应商,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食堂、公寓须同期经营;
9.如竞选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则取消其竞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成交人自行投资对食堂及公寓进行装修,购买安装相关设备、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其中厨房投入设施设******消防标准。设备不得抵押,产权清晰,科学使用保养。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按相关行业******消防、燃气单位等)管理要求完成装修及设备安装。运营期间,成交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公寓部分须确保住宿环境安全。服务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经营范围:满足园区及周边企业就餐(视企业需求情况提供早、中、晚餐)、接待住宿要求,在确保园区需求的前提下可自行决定对外经营。保证食堂内餐饮质量与饮食卫生安全(食堂人员配置须按实际用餐人数及窗口相应配备)。针对采购人临时性突发安排做出调整,食堂、公寓经营方需无条件配合各类工作用餐、住宿等工作安排,不得推诿。
3.菜品品种配置、食堂及住宿价格的承诺。为确保企业职工利益,承诺食堂午餐菜品配置需包含全荤、半荤、素菜等不少于8样,炖汤不少于2样,同时提供免费便汤。针对园区员工就餐对应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如下:一荤三素套餐13元/份;两荤两素套餐14元/份;两荤三素套餐15元/份;套餐基础上加菜需明码标价并符合市场行情价,因市场行情调整价格需征求园区企业意见。
4.建立完善的各管理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食品、住宿安全保障、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同时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
5.开业前成交人必须保证所有从业人员具有卫生******消防许可证》等,并报采购人备案。
6.采购人提供食堂、公寓配置的场地、水、电等一切硬件设施,成交人应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合同期间成交人应负维护维修责任,合同期满应完好、可用的交还采购人。因成交人违约提前结束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投入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灶具、消毒柜、冰柜、排烟系统、操作台及餐具清洗设备及装修、安装的固定物品无偿交由采购人所有,公寓新增家具、家电等可拆除物品需在租赁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自行处理,清理过程不破坏主体结构,未及时清理的由采购人处理,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7.成交人于合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钥匙交还采购人。同时结清公寓租金、水费、电费、天然气、物业费等费用。
8.成交人需要承担的费用主要包括:
8.1食堂、公寓的水、电费按实际用量计费,由成交人缴纳。
8.2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费用自付,禁止使用煤炉。
8.3食堂、公寓内、操作间、水、电改造等方案须报采购人备案,投入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8.4公寓租金、物业服务、卫生清扫(含环卫部门收取的费用)、管道疏通、设备维修等费用。
8.5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需要收取的有关费用(含税费)。
8.6其它需要成交人承担的费用。
9.成交人需自行了解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及经营风险,对所经营项目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标的物的管理职责、安全职责。采购人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成交人不得以经营项目审批未通过为由向采购人提出索赔。
10.成交人负责本项目标的范围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保管、防火、防盗等各项工作,如因成交人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等纠纷,相关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且成交人应积极负责予以妥善处理。
11.成交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条件,不得利用本项目场地从事非法活动。
12.合同期内出现与任何其他第三方投诉或纠纷,由成交人负责解决,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任何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
13.成交人在服务标的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制度、规定及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追究成交人违约责任。
14.合作期间,为保障人员安全,成交人应购买相应保险的险种,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5.成交人必须提供优质的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因成交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被投诉或满意度下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的违约责任。
16.若地块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标的用途性质调整、政府收回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地块无法继续合作运营的,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成交人,成交人需无条件配合终止运营,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17.成交人每季度月初10日前将当季度租金通过对公账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确保收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18.成交人经营需使用外墙立店招或广告牌的,须办理广告安装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同时向采购人备案。
19.合作期满或合作期间合同解除、终止的不可移动的装修物等归采购人所有(包含但不限于升级改造投入的设施、设备),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但有碍于场地正常使用部分成交人应在合作期满之日或合同解除、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处理,否则,成交人应承担采购人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20.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成交人清运。
21.合作期间,采购人有权将标的物依法进行出售或设置抵押权,同等条件下成交人有优先购买权;逾期成交人未回应或不投标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22.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需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人违约时,采购人可将该履约保证金冲抵拖欠采购人得收益、违约金等成交人应付款项。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确认成交人无应付款项之日起28日内无息返还;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保证金被冲抵后仍不足的成交人应于冲抵事项发生之日起15日内补足差额。
23.退出机制,除违反上述约定外,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23.1成交人未向采购人备案无故不按合同履约,关闭食堂或公寓超过7个工作日,给园区职工造成不便的;
23.2出现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
23.3成交人及其员工未按自身岗位职责工作的,因违规操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
24.成交人************委员会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诉求进行及时整改反馈。
(四)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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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型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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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货时间 |
服务期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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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货地点 |
福建省龙岩市高陂北环路广龙合作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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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同支付方式 |
每季度月初10日前支付当季度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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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合同价格 |
成交价在合同有效期3年内保持不变,第4年起每三年按上一年度租金基数递增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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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履约保证金 |
本采购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 说明: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伍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2.成交人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提交给采购人;3.服务期内如出现解除合同需要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罚款的,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规定时间补足履约保证金,如成交人拒不补足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给予索赔;4.上述履约保证金在伍年服务期满,采购人在28日内无息退还。如成交人存在违约行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人追偿。 |
(五)报价要求
投标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材料费、利润、安全、保险、税金、涉及本项目的一切相关税金、差旅食宿费、培训费、不可预见费等一切费用和价款。
各供应商竞价开始至结束时间,进入竞价系统(竞价大厅),需在竞价开始后登入竞价大厅填报商品名称“广龙合作产业园食堂、公寓一体化运营采购项目”,无需填写具体产地、品牌、技术参数、型号,然后保存进入报价页面,竞价供应商系统填报价格,例如6.57元/平方米/月,则系统填写6.5;如7元/平方米/月,则系统填写7,经此类推,数量填写1,然后进入提交报价页面并在竞价附件处上传一份PDF格式的竞价响应文件(格式详见第四章)即可,出现报价记录时间,视为提交报价成功。下浮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备注:供应商必须先注册账号及报名,待竞价当日(9:00至14:30)在系统上进行报价及上传材料!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银行及子账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以龙岩国资阳光平台系统查询到账为准,系统查询未缴纳的视为未通过资格审查,竞价无效。每次招标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银行及子账号信息:
******有限公司
******银行及子账号:供应商须自行在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点击查看投标******银行名称及子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
3.竞价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竞价保证金由代理机构于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至相应竞价单位账户。成交人签订合同后,成交人将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备案(邮件中注明采购编号和项目名称),并与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确认后将无息退回该保证金。
4.本项目不需要办理CA。
5.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人自行登入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系统打印。
6.网络竞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龙岩国资阳光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常见问题-网络竞价项目系统操作手册”。
三、招标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2.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
******银行龙岩分行
******有限公司
账号:************99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
3.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发送邮箱:******(开票信息请备注专票或普票)。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江萍红 电话:0597-******
技术服务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11-20 14:3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5-11-20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5-11-20 1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