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五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五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504-410172-04-01-466178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五期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M43-04-01地块)开发建设住宅项目五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编号:25-GC-0822
2.3地点:郑州市高新区药厂街北、雪松路东;
2.4建设规模:土地使用权面积76870.02平方米,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02750.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7957.42平方米,计容面积214774.84平方米,不计容面积23182.58平方米(装配式奖励3819.66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1349.5平方米、屋顶机房及水箱间1945.99平方米、垂直绿化阳台14069.47平方米、架空层1188.12平方米、变电室809.84平方米)。地下建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社区便民店等附属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五期工程,五期施工总建筑面积约35581.19㎡,包括地上建筑面积约25457.88㎡,地下建筑面积约10123.31㎡;
2.5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5.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5.2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工期:7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若在建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注: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规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电子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须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电子证书均为无效:1)未手写签名;2)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3)电子证书的使用有效期过期。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2024******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 其他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须出具书面承诺)
(2)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书面承诺)
(3)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须出具书面承诺)
(4)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6.2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
3.6.3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开展本项目,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情况,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充分踏勘现场,考虑一切风险后进行自主报价,招标人根据实际增减的工程量据实结算(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3.6.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企业资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21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tzgg/******/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2 月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A 区第二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委员会》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办事处511房间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华美龙大厦1号楼8层
联 系 人:宁雯丽
联系电话:******
邮 箱:******
监督部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部
地址:郑州高新区智慧产业园17号楼B1209
电话:0371-******
传真:无
邮箱:******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