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X******
二、合同名称:2025年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50614-******
四、项目名称:2025年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本部)
地 址:南桥镇气象路139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调解协会
地 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33号
联 系 方 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承接单位聘用专职调解员、调解秘书开展人民调解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一)专职调解员服务内容要求
1、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因工作需要可调动工作岗位,应自觉服从;
2、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员职业纪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服从管理,坚决完成任务;
3、根据人民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在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等原则下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4、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首问责任制。遇到重大、疑难、群体性或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应先行疏导并及时报告;
5、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努力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6、完成奉贤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调解秘书服务内容
1、开展从事调解秘书工作,协助人民调解员处理日常事务。因工作需要可调动工作岗位应自觉服从;
2、主要负责登记、受理纠纷,协助选定人民调解员,安排调解场所,参与调解并记录调解过程,起草人民调解协议书,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回访等;
3、完成奉贤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以上人员均需实行工作日坐班制及节假日值班,由甲方实行统一日常管理。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8833号:奉贤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奉贤区人民调解中心)
七、验收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顾若尘、黄丹莎、汤佳超
九、验收意见:承接单位能很好的完成年初制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并按要求完成阶段性目标。2025年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项目共调处纠纷1094件,调解成功777件。阶段性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