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09-WJZX-C2025-0006
二、项目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7U | 南京市水西门大街223号 | 90.12(均分制) | 59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苏州市吴江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服务范围:在对吴江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进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吴江区“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提出本次规划的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及重点任务,合理确定“十五五”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并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为吴江区“十五五”期间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提供指导。 服务要求:结合国际、国内发展形势,分析梳理国家、省、市重大战略实施,国土空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优化对交通运输发展的要求。判断当前吴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所处的阶段,评估“十五五”期间吴江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面临的变化,研判“十五五”期间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趋势。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的全部服务完成。 服务标准: (1)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需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2)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省级、市级主管单位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3)在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并实施过程中,按照项目实际需求,配合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成果细节,以满足实际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艳伟、华淼、陈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由成交单位支付,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付清,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陆仟元整(¥6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路3265号
联系人:华淼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450号2幢-1001
联系人:李玲燕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燕
电话:05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