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质量工程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 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质量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质量工程检测服务
2.备案编号: 无
3.项目编号: GFLZB第【2025-033】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83172.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83172.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831.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质量工程检测服务 | 1.00 | 383172.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屏南县肉类处理及冷链配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质量工程检测服务 | 项 | 元 | 383172.00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其他资格要求 | ①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 ②外省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住房和建设厅颁发的《省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注:须提供以上所述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须提供以上所述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5年 08月04日至 2025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可任意选择以下的方式办理报名手续:(1)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携带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则须按公告的要求: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邮件标题请注明报名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报名邮件发送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 08月14日上午09:30分前送至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 08月14日上午09:30分前送至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应于2025年 08 月14日上午09:30分前送至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于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官网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达顺路17号办公楼1栋B梯5层
邮编: 35230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14、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住宅区4号楼801
邮编: 352000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
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
******银行福州福新支行 |
银行账号:************01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