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债权情况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债权项下全部权益,其中债权本金为9992.98万元,债权利息为26.66万元,债权合计为******法院生效判决文书,截至2021年3月31日债权利息、诉讼费、保全费、迟延履行金共计8569.02万元。
2、债权担保情况
******有限公************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债权瑕疵说明
该债权抵押物为机器设备,不易变现,抵押物已解除查封。债务人及保证人其他司法查控措施均已经解除。
4、特殊事项说明
上述债权不包含自2017年5月15日之后产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具体以合同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为准。
长城公司将对持有的上述债权进行公开处置。
二、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除外)。
******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长城公司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和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三、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刘燕、范春艳
联系电话:0991-******
传真:0991-****** 邮政编码:830002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80号长城公司
长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晓丽 付凌宇
联系电话:0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