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33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JLFW_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标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2(2)中项目总监奖项要求:“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总监身份监理过(在建或已完成)的供水工程(工程内容含水厂建设)或污水处理厂建设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政示范工程或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4分,获得过地市级市政示范工程或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以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上传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现修改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总监身份监理过(在建或已完成)的供水工程(工程内容含水厂建设)或污水处理厂建设或市政公用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市政示范工程或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4分,获得过地市级市政示范工程或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奖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以获奖文件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上传获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还应上传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补充,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10月9日09时0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5楼开标室组织网上开标。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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