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院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艺术工坊提质改造-空间修缮及展陈提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X-2025-11-14
项目名称:******学院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艺术工坊提质改造-空间修缮及展陈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533366.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叁万叁仟叁佰陆拾陆元整)。
采购需求:******学院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艺术工坊提质改造-空间修缮及展陈提升,包括砌块墙、墙柱面抹灰、楼地面、吊顶天棚、灯带(槽)、木地板、隔墙、墙布裱糊、金属踢脚线、成品柜、装饰灯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等现行验收标准,一次验收合格,并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1.5企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08:30至11:3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地点: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或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站获取;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授权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售价:6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二楼)。注: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公告期限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人民政府网******学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学院湄公河次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传习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艺术工坊提质改造-空间修缮及展陈提升:¥3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磋商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已按照相关规定保证金已减免50%以上。
3.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磋商公告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学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联系人:陈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馨
电话:******
邮箱:******
日期: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