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能力提升工程附属工程实施基础上,同步启动充电站建设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和实施能力的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携相关文件前来商洽,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能力提升工程附属工程充电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性质:本项目为引入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所需全部资金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响应单位需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后期维护工作(具体合作模式、收益分配等事宜,以双方后续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三)建设目标:建成包含20个充电车位的标准化充电区,配套建设安全合规的遮阳棚等附属设施,全面提升院内服务保障能力与综合服务水平。
(四)施工衔接:本项目须与已规划即将实施的“场地平整附属工程项目”同步推进,响应范围需主动配合整体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协调统一、高效衔接。
二、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响应单位需在我院已规划的场地平整基础上,完成以下建设内容:
(一)电缆敷设工程:负责从院内指定配电房至大门两侧充电桩区域的电缆采购、敷设、安装及调试全流程工作,确保电力供应安全稳定、合规达标,满足充电桩负荷运行需求。
(二)充电桩安装:在院内大门两侧规划区域,分别安装10(台)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双向充电桩,整体共计20个充电位,保障所有充电桩可同步安全使用。
(三)遮阳棚安装:为20个充电车位配套建设遮阳棚,要求结构安全稳固、抗风抗震,外观设计需与院内整体风格协调。
三、施工工期
******保健院整体搬迁(一期)能力提升工程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施工总工期为90天。响应单位须书面承诺在上述工期内,完成本公告第二项所述全部建设内容并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技术团队及项目实施能力。
(三)持有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等相应等级资质。
(四)具备同类充电桩建设实施经验,拥有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
(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名。
(六)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装印。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无财政资金投入,全程引入社会资本合作。
(二)响应单位需自行承担本项目从投资、建设、运营及后勤维护的全部费用。
(三)本公告为合作意向征集文件,后续具体合作细节、技术参数、运营权责划分、收益分配等,将在正式合作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六、报名须知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15:00至18:00,将单位简介、资质证明、类似项目业绩证明、项目初步构想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提交至我院基建科,地址:南丹县城关镇妇幼路10号,联系人:梁文祺,联系电话:******。
?
?
******保健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