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食堂干货采购项目公开征集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框架协议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检察院
******检察院食堂干货采购项目
3、委托代理编号:HNDSCG-YZ2025-1114
4、采购项目预算:50万元/年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
第一阶段:□质量优先法 ?价格优先法
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方式 ?二次竞价方式 □顺序轮候方式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框架协议期限:1年;
二、征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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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 内容 |
单价 |
预算总价 |
选取供应商数量(家) |
竞价配送周期(特殊情况可做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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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货 |
详见文件 |
实际金额按二次竞价低的供应商供货结算 |
50万元 |
≥3家 |
2个月 |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2.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3.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如有);具备合规齐全的自有仓储,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可稳定保障货物存储安全与周转效率。
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者, 请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方式。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
******检察院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1、本征集公告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征集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征集文件或征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征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征集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检察院
(2)地 址: 永州市零陵区宗元路1号
(3)联系人:吴女士
(4)电话:******(经本人同意公开)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有限公司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滨江明珠
(3)联系人:刘女士
(4)电 话:0746-******、******(经本人同意公开)
3、项目联系人方式
(1)联系人姓名:刘女士
(4)电 话:0746-******、******(经本人同意公开)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