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档案库房智能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院档案库房智能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192
进场交易编号:SJ-ZC-******-03-01
******法院档案库房智能标准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15万元。
******法院拟新购智能标准化档案库房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服务能力;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4******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5)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经理 联系方式:******
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法院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杏山路309号
联系人:韩科长、陈科长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项目联系人:姜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