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停车场资产盘活及智慧化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市和平区停车场资产盘活及******有限公司以关于《沈阳市和平区停车场资产盘活及智慧化改造项目》项目备案证明(沈和 审批发备字 (2024)385 ******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 79 个地块共计 24309 个车位进行智慧化提升改造,改造涉及 总面积约 416638.3 平方米,改造内容包含土地平整、地面铺设、标志标线、抬杆设备投入 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停车智慧系统建设等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是否兼投:否;是否兼中:否。 计划工期 / 服务期限 / 供货期限: 729 日历天。 计划开工 / 服务开始 / 供货开始日期 2025 年 12 月 11 日;计划竣工 / 服务结束 / 供货 结束日期 2027 年 12 月 10 日; 标段名称:沈阳市和平区停车场资产盘活及智慧化改造项目 EPC 总承包。 标段编号: E210100ET******001001 。 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包括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 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专项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各项检验试验检 测、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保修、运营等;将具备正式投入使用的项目整体移交给招标人等 全部工作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交钥匙工程。 标段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标段合同估算价: 2514.35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缴纳方式:现金(指电汇、支票);保函(保险)。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设计 · 综合类资质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者 [ 设计 · 行 业资质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 除外)乙级 ]( 含 ) 以上并且 [ 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含 )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含 ) 以上或者 [ 注册二级 建筑师 ]( 含 ) 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注册二级建筑师 ]( 含 ) 以上执业资格。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 ]( 含 ) 以上或者 [ 注册二 级建造师 · 建筑工程 ]( 含 ) 以上执业资格,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施工 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所有成 员最多不超过 2 家 ( 含 ), 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最多为 1 家 , 联合体牵头人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 务的成员承担 : 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责任 : 尽管委任 了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 自法律责任(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 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 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3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 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人员要求 :(1)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 (1 名 ):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注册二级建筑师(含)以 上建筑师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2) 投标人 ( 联合体投标时指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 ) 拟任 设计负责人 (1 名 ): 须具备注册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建筑师资格证书。 (3) 投标人 ( 联合体投时指在 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 拟任施工负责人 (1 名 ):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 ( 含贰级 ) 以上建造师资格证 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施工负责 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仟工程施工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注 :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 人不能为同一人。 3.4 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主体信息库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进行注册登记(具体参见主体云库注册操作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具 ******:8888/#/login ),在所投标段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 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3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盲盒工 具 ******:8888/#/login ),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 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系统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 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系统)将 拒收其投标文件。 5.3 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 1 号 21 世纪大厦 B 座 ) 。 5.4 开标方式:远程不见面(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 “ 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数字化 开标评标系统( ******:8888/zjt-bid/ ) ” 进行解密)。 6. 投标相关事宜 ( 1 )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 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易采叁通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 根据《关 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 证,并进行项且经理二次刷卡。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易采叁通电子招 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建设局,负责人:王先生,联系方式: ****** 。 2. 招标负责人:张磊,联系方式: ******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沈阳和润智泊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 司 地 址: ******办公室 19 号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 村 868-12 号沈阳国际软件园 A12 区 313 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磊 联 系 人: 孙汇聪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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