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2025年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农产品电控色选机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7日08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SGZ[2025]522-ZC341-1 | 2025年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农产品电控色选机购置项目 | 334000 | 334000 | 是 | 334000 |
2.项目编号:湖滨竞磋采购-2025-32、SGZ[2025]522-ZC341
3.项目名称:2025年湖滨区高庙乡羊虎山村农产品电控色选机购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34000.00元
6.采购范围:色选机、履带机配套空压机、履带机主机输送配套、配套电箱/配套脚墩(具体设备技术参数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9.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10.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提供企业近半年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新成立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算;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成交、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注:査询时间必须是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2.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第6条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再收取。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请完善主体库。
5.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分部分仍按照100分制原则进行,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6.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人员情况、财务情况、业绩情况编入投标文件,便于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7.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