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询价邀请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遴选项目采购进行询价,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询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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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及包号 |
单价限价合计(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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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遴选项目 |
1005.23 |
2000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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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遴选项目 |
2662.69 |
2000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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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3 |
******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遴选项目 |
880.12 |
2000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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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个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所有分包的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若多个分包报价排名最低的为同一供应商,则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承诺成为所承诺分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且失去成为其他分包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若未提供承诺由评审小组认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其他分包由该分包报价排名第二低的供应商依序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2.供应商需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响应文件制作一份即可,报价函和明细报价表按所投分包号进行填报。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若投标人不是所投标产品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_綦江区 (******/qijiangweb/)行采家(******/)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投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投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价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询价采购文件发售
1.遴选文件发售期: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5日17:30(工作时间)。
2.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缴纳方式详见附件。
3.报名方式:在遴选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询价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达到时间为准),如供应商选择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则需连同购买费转帐凭证一起发送。
4.在遴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四)递交响应文件******街道通惠大道******服务中心B栋4楼。(详见大厅公告屏)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9: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9:30
(七)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北京时间9:30
(八)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递交以下手持资料(不用密封):
1.提交“投标人信息卡”和“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内容填写完整,加盖投标人公章;
2.遴选文件购买费转账凭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价内容),并汇至下列账户,转账(汇款)时需备注“保证金 项目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重庆大足支行
账 号:************0290
2.各分包******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有限公司在收到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保证金咨询电话:张老师、黄老师******。
(三)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标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实的;
5.供应商以各种方式对评审小组施加影响被查实的;
6.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成交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8.成交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9.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10.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及重庆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可以罚没投标保证金情形的。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_綦江区 (******/qijiangweb/)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封老师
电 话:****** ******
地 址:******街道惠登路69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17
地 址:綦江区龙石街普嘉华城2号附20号
******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遴选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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