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周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12月9日 9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ZB-2025-029
项目名称:周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第一包非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周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第二包为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其他组织、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参加投标的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财务状况报告:2022、2023、2024 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周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其他组织、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参加投标的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财务状况报告:2022、2023、2024 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7日 至 2025年11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 12 月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ccgp-shaanxi. gov. 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发布。
3、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4、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 CA、深圳 CA、西部 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fwzn/004003/******/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5、供应商于文件发售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系统(******/),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应登录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SXSZF)。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及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将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6、制作电子投标文件(*.SXSTF)需要使用专用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使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软件下载及操作说明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及时提交加密后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系统将会拒收。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下载〗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8、提交投标文件的方式: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上传响应文件〗上传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逾期提交的,系统将拒绝接收。
9、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 。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10、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1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本项目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明确的政策内容以最新发布的政府采购政策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居民一区
联系方式:0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97号文景尚品1017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夏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