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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采用遴选方式组织零星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KZB******。
2、《招标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投标 保证金(元) |
1 | 零星工程预结算审核服务项目 | 1 | 项 | 450000.00 | 3年 | 4500.00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授权书: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单位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声明函。
(7)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投标人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包1:不接受。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与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4.2获取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可直接到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若有异地获取招标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以便为投标人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代理机构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5、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招标公告与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09:30(北京时间)。招标公告与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6.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有限公司。招标公告与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7、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8、招标人:******保健院
9、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邮编:?350000
联系电话:0591-******
9******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联系人:邵璇、陈珊、卢江鸿
联系电话:0591-******
10******有限公司账户
联系人、联系电话 | ??邵璇、陈珊,0591-****** | ||
电 ?子 信 箱 | ****** | 传真: | ?0591-****** |
账 ?户 信 息 (招标文件获取、服务费交纳) |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 | |||
账 ?户 信 息 (投标保证金交纳) | ******有限公司 | ||
******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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