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区公益性骨灰楼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14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鹤城区公益性骨灰楼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鹤城区公益性骨灰楼及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的所有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伍拾伍万陆仟捌佰玖拾捌元 (¥556898.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自 2025年09月25日始,至2026年09月20日止。
合同履行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
合同履行方式:正确履约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支付监理费30%;
2.总工程量完成至50%时,再支付监理费20%;
3.总工程量完成至80%时,再支付监理费30%;
4.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后,结清余款20%;
5.在延期期间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原因和工程停止施工期间不计监理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成交)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1. 订立时间:2025年09月25日。
2. 订立地点: 怀化市鹤城区民政局。
3.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
委托人: ( 盖 章 )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 住所 :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18000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或其授的代理人(签章):覃富钧
开户单位名称: 开户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 ******银行:******有限公司田心支行
账 号 : 账号:************186
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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