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委金融办、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已行业退出但未双变更或注销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公示如下:
| 情形 | 民间资本管理公司 | 典当行 |
不予发证、或退出但未完成双变更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
******有限公司 | ||
******有限责任公司 | ||
******有限责任公司 | ||
******有限责任公司 |
名单内企业已不具备从事地方金融组织相关业务的资质,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开展业务时,认真查验企业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请名单内企业30日内主动向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行”等字眼,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逾期将提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部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