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其他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项目已经 ******委员会以“ 鲁发改项审〔2025〕219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南泗庄水库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枢纽建筑物工程、输水管线工程、库岸工程、抬田工程、库周交通工程、信息化工程及管理设施。枢纽建筑物主要包含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土石坝副坝、溢洪道控制闸、引水洞、供水泵站、枢纽区对外交通等,其中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全长221m、土石坝副坝全长48m,溢洪道控制闸总净宽70m,供水泵站总装机容量480kW。输水管线全长20.58km。库岸工程包括库盆开挖、防护网工程,其中库盆开挖底高程51.00m-48.00m,开挖方量2289.76万m3,防护网总长度38.75km。抬田总面积1256.95亩,抬田边坡防护全长5.94km。库周交通道路总长16.60km,复建6座跨库大桥。信息化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数字孪生平台、智能业务应用、网络安全保护体系等。管理设施面积1300㎡。
对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季度提报监测季报,确保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验收前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成果文件须满足省水利厅验收核查要求,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其他工程标: 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项目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标段内容:
对莱阳市南泗庄水库工程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季度提报监测季报,确保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项目验收前提交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监测报告,成果文件须满足省水利厅验收核查要求,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资格审查项: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授权代表人是否为单位固定人员. 4.授权代表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职称. 6.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规模
中型
4.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合同的能力。 5.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5.3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水土保持监测项目不少于3项。 5.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5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7“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媛媛,联系电话:0535-******,地址:莱阳市马山路257号,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 6.3本项目为电子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和《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5-11-11 17:00:00~2025-11-16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8.3 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务必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12-02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30分钟之内进行解密及确认。
9.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由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加密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水利项目招投标交易系统(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大路226号)开标席位311-02
9.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解密结果进行确认的。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 行政监督部门: ******水利局 |
| 联系人: 王媛媛 | 联系人: 汪倩、李一夫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地址:莱阳市马山路257号 |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