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中心各农村敬老院食品采购(第二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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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522-00746 二 、 ******服务中心各农村敬老院食品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各农村敬老院食品采购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永红街02组2幢 中标(成交)金额:93(%) 评审总得分:94.5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各农村敬老院食品采购 服务类 ******服务中心各农 村敬老院食品采购(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全县4家农村敬老院(雅河敬老院、沙尖子敬老院、古城敬老院、华来敬老院)一日三餐的食材采购服务,包括粮油类、肉食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蛋品类、豆制品类、调料类、其他食品等采购人所需食材及配送。其中:雅河敬老院就餐人数约为113人;沙尖子敬老院就餐人数约为74人;古城敬老院就餐人数约为57人;华来敬老院就餐人数约为42人。送货期限为7日一送货。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 全县4家农村敬老院(雅河敬老院、沙尖子敬老院、古城敬老院、华来敬老院)一日三餐的食材采购服务,包括粮油类、肉食品类、蔬菜类、水产品类、蛋品类、豆制品类、调料类、其他食品等采购人所需食材及配送。其中:雅河敬老院就餐人数约为113人;沙尖子敬老院就餐人数约为74人;古城敬老院就餐人数约为57人;华来敬老院******服务中心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1年 1年。注:关于满意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配送食材地点:全县4家农村敬老院(雅河敬老院、沙尖子敬老院、古城敬老院、华来敬老院)。 ★二、配送服务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正规的食材配送公司,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中标人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并提供证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 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法院裁决。 5、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等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中心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 1年 1年。注:关于满意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服务标准:1、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供应商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6、供应商需为所配送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造成我单位人员食物中毒,供应商承担全部后果。 7、如遇政策性调整导致食堂停止运营则对应合同自动终止。 8、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招标人有权要求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能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甲方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为配送单位。以此类推。 9、中标人需为所配送食堂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中标人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造成我单位人员食物中毒,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 10、在履行合同中遇有特殊情况,如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满足采购人某些食材需要,不能按时送达, 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采购人也可自行采购。 11、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维鑫、王艳、王锐、刘伟(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服务中心各农村敬老院食品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 址:桓仁镇府安路2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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