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城市地下供水管网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金湖路片区及管网附属设施)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001的泰宁县城市地下供水管网设施建设改造项目(金湖路片区及管网附属设施)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1、本项目补充发布招标控制价,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具体补充发布内容详见附件。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遗书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遗书将同时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