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河南省卫河流域(大运河浚县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806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 1 | XXCG-2025-0425-01 | ******服务中心)河南省卫河流域(大运河浚县段)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975000 | 975000 |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的全部内容。
(4)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可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1)至(5)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1)至(5)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供应商须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全部通过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网上加密上传、评标等相关事宜。
6.关于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因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前具有保密性,各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度、疑问答复、澄清、修改等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bidopen_new/conformBid?openbid=true),供应商无需到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远程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请投标人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保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或解密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8.投标供应商有合同融资意向的,请登录鹤壁市政府采购网进行融资意向登记,或者在“通知公告”栏目中查询线下合同融资渠道及联系方式。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