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81-00217
二 、 ******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39-5号楼4单元103
中标(成交)金额:87(%)
评审总得分:9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服务类
******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蔬菜类、水果类、奶制品类、水产、冰鲜鱼类,猪肉、家禽类,粮油、干调类及日杂类等食品及相应食品的配送服务。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配送的食材只用作早餐、午餐和晚餐使用(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后三年。
服务标准: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志勇、黄金美、祝阳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参照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委员会“关于印发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下浮15%计取。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5,11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公安局
地 址:兴城市临河大街3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