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2025年省级财******街道)围绕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做大做强品牌营销体系、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等四个方面认真组织收集蔬菜、柑桔、畜牧生产******农村局(肃王路136号),电子档传至“23个乡镇农业中心主任群”。
一、目标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培育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5〕9号)要求,围绕蔬菜、柑桔、畜牧产业链“原料生产—加工—营销”全链条,培育1-2家行业内链主企业,带动链属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协同发展;发展壮大储藏烘干、冷链物流、科技服务、包装设计等左右岸支撑产业。通过项目实施,打造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二、申报条件
(一)蔬菜、柑桔类
实施主体:在西充县内有生产、加工基地的产业链主企业、链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近3年无违法失信记录。
产业基础:露地蔬菜连片种植净种不少于50亩、设施蔬菜不少于30亩或年初加工能力达到50吨以上;柑桔连片种植不少于50亩或年初加工能力不低于100吨,产业带动能力强。
申报条件:生产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围绕2025年新、改建设施大棚、灌溉系统、水肥一体化、分拣、仓储等基础设施方面(不含产业道路)以及老旧基地改造、地力培肥、安装绿色防控装置等;加工能力建设内容主要围绕2025年新、改建厂房,购买生产线、生产包装设施设备、冷链设施设备等方面。
(二)畜牧类
实施主体:本项目申报对象为在西充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的2025年度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产品加工企业和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验收的生猪屠宰企业,其中申报改扩建场优先纳入已停养待复产改扩建场。
产业基础:
1.2025年度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需达到年出栏4000头及以上规模;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需达到年出栏2000头及以上规模,已停养待复产改扩建场优先纳入。
2.具备稳定的生猪养殖基地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有明确的项目建设计划、资金筹措方案和联农带农机制。
3.养殖项目建设内容须围绕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包括但不限于育肥圈舍、粪污处理设施(如沼气池、沉淀池、干粪棚等),并明确建设面积、配套设施及投资额度;生猪屠宰和加工企业主要围绕新(改、扩)建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屠宰设备、粪污处理、猪肉储备冷链流通等设备。
******街道)环保政策要求;
5.项目实施主体近三年未享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中省项目同类型补助。
6.生猪定点屠宰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食品加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等证明文件。
7.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无生猪屠宰违法行为;近两年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
三、补助政策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项目验收后拨付资金。
补助标准:省级补助不超项目总投资30%,单个蔬菜种植、加工主体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畜牧生产基地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资金用途:优先用于基地建设、生产设施、加工设备、产品营销、技术研发等,不得用于楼堂馆所、景观设施等。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
主体申报(2************服务中心,并签署《无违法失信记录承诺书》和《未拖欠土地租金及农民工资承诺书》;2畜牧类: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联农带农方案、土地和环评手续、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等。
******农村局。
******农村局联合评审,确定项目申报主体。
五、项目管理
项目周期2025-2026年,2025年年底组织专人进行进度验收,验收合格按照不超过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60%比例下达第一批(2025年)资金;根据2025年项目完成情况,酌情下达第二批(2026年)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主体不予拨付。
对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等行为,追回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3年不得申报农业项目;乡镇审核不严的予以通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蔬菜产业何大波(电话******221)
柑桔产业邓秋平(电话******760)
畜牧生产基地罗磊(电话******677)
屠宰及加工李林伟(电话******633)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蔬菜类)培育项目申报表
2.2025年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柑桔类)培育项目申报表
3.2025年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畜牧类)培育项目申报表
******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2025年省级财******街道)围绕建设高标准生产基地、提升农产品加工能力、做大做强品牌营销体系、协同攻坚关键共性技术等四个方面认真组织收集蔬菜、柑桔、畜牧生产******农村局(肃王路136号),电子档传至“23个乡镇农业中心主任群”。
一、目标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建圈强链培育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5〕9号)要求,围绕蔬菜、柑桔、畜牧产业链“原料生产—加工—营销”全链条,培育1-2家行业内链主企业,带动链属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协同发展;发展壮大储藏烘干、冷链物流、科技服务、包装设计等左右岸支撑产业。通过项目实施,打造供应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二、申报条件
(一)蔬菜、柑桔类
实施主体:在西充县内有生产、加工基地的产业链主企业、链属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近3年无违法失信记录。
产业基础:露地蔬菜连片种植净种不少于50亩、设施蔬菜不少于30亩或年初加工能力达到50吨以上;柑桔连片种植不少于50亩或年初加工能力不低于100吨,产业带动能力强。
申报条件:生产基地建设内容主要围绕2025年新、改建设施大棚、灌溉系统、水肥一体化、分拣、仓储等基础设施方面(不含产业道路)以及老旧基地改造、地力培肥、安装绿色防控装置等;加工能力建设内容主要围绕2025年新、改建厂房,购买生产线、生产包装设施设备、冷链设施设备等方面。
(二)畜牧类
实施主体:本项目申报对象为在西充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定规模的2025年度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产品加工企业和在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验收的生猪屠宰企业,其中申报改扩建场优先纳入已停养待复产改扩建场。
产业基础:
1.2025年度新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需达到年出栏4000头及以上规模;改扩建生猪规模养殖场需达到年出栏2000头及以上规模,已停养待复产改扩建场优先纳入。
2.具备稳定的生猪养殖基地和较强的生产经营能力;有明确的项目建设计划、资金筹措方案和联农带农机制。
3.养殖项目建设内容须围绕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新建或改扩建),包括但不限于育肥圈舍、粪污处理设施(如沼气池、沉淀池、干粪棚等),并明确建设面积、配套设施及投资额度;生猪屠宰和加工企业主要围绕新(改、扩)建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屠宰设备、粪污处理、猪肉储备冷链流通等设备。
******街道)环保政策要求;
5.项目实施主体近三年未享受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中省项目同类型补助。
6.生猪定点屠宰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食品加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等证明文件。
7.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无生猪屠宰违法行为;近两年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
三、补助政策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以奖代补,项目验收后拨付资金。
补助标准:省级补助不超项目总投资30%,单个蔬菜种植、加工主体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单个畜牧生产基地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资金用途:优先用于基地建设、生产设施、加工设备、产品营销、技术研发等,不得用于楼堂馆所、景观设施等。
四、申报程序与时间
主体申报(2************服务中心,并签署《无违法失信记录承诺书》和《未拖欠土地租金及农民工资承诺书》;2畜牧类: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计划、联农带农方案、土地和环评手续、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等。
******农村局。
******农村局联合评审,确定项目申报主体。
五、项目管理
项目周期2025-2026年,2025年年底组织专人进行进度验收,验收合格按照不超过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60%比例下达第一批(2025年)资金;根据2025年项目完成情况,酌情下达第二批(2026年)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主体不予拨付。
对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等行为,追回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单,3年不得申报农业项目;乡镇审核不严的予以通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蔬菜产业何大波(电话******221)
柑桔产业邓秋平(电话******760)
畜牧生产基地罗磊(电话******677)
屠宰及加工李林伟(电话******633)
附件:1.2025年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蔬菜类)培育项目申报表
2.2025年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柑桔类)培育项目申报表
3.2025年省级财政千亿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畜牧类)培育项目申报表
******农村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