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评审情况
临泉县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项目编号:GN2025-04-8122)于2025年11月12日14时3******委员会评审,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17:00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竞价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竞价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竞价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临泉县鲖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液氧采购成交_******4347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