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5-132
2、采购项目名称:洛******医院)建设项目院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3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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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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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建设项目院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施工内容包含绿化景观工程、铺装工程、灌溉喷淋工程、照明工程等。 |
******有限公司 |
******街道洛神路53号 |
******.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0.6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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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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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建设项目院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
90日历天 |
刘鹏飞 |
豫******3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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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晁彩霞、陈春明、朱遵礼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的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的8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30144.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医院官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 ******医院
地 址:洛阳市偃师区商城东路2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8号世贸中心C座2308室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