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玛纳斯河灌区沙湾县骨干工程节水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玛纳斯河灌区沙湾县骨干工程节水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沙湾县四道河子乡、老沙湾乡
建设单位:沙湾市水利管理站
建设内容:(1)沙湾垫坝分水闸1座;(2)四道河子二支渠原线改造:8.58km(0 005~8 587.87),改造配套建筑物8座,其中节制分水闸6座,桥涵1座,钢测桥1座;(3)黄干渠15.27km(0 000~15 272.7),改造配套建筑物34座,其中节制分水闸24座、桥涵8座、跌水2座。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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