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盐城市盐都区2025年兽医实验室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有限公司获取询价文件,并于2025年11月 18日15: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盐城市盐都区2025年兽医实验室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11.399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1.39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盐城市盐都区2025年兽医实验室物资采购(包括动物疫病检测试剂、实验耗材以及生物安全相关实验室必备物品等)供货、运输(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供货期:一年,需分期供货,并通过甲方验收(特殊情况从其约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商须具有经农业农村部核发的《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兽用生物制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7 日18:00时止
方式:投标申请人持单******有限公司(胡工,******077微信同号)获取询价文件(微信也可获取)。
时间:2025年11月18 日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农村局三楼会议室(盐城市益民路文化产业园B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U盘存储正本电子扫描件一份。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3.本项目采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盐都区畜牧兽医站
地 址:盐城市益民路盐城高新区文化产业园B1楼
联 系 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西环路293号瞰都公馆10号楼15楼东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