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环保处理淤泥外运处置劳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潜在服务商可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获取询比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投采字2025SCX122-1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环保处理淤泥外运处置劳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最高限价:12.5元/吨(含税)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有限公司环保处理淤泥外运处置劳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项 | 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 12.5元/吨(含税)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询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集团公众号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询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遂川县朝阳东路南侧2幢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5SCX122-1号******银行及账号如下:
******银行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遂川县支行
账 号:************12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询比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有限公司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询比文件。
3、特别提示:
1)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标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及该企业今后在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2)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有限公司分别签订生产淤泥运输处理的合同。结算时,******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需提供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限公司需提供6%的增值税发票,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成本。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联系方式:刘女士 ******
电子邮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