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办字〔2014〕36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对瑞金城区生活污水治理河西二片区龙珠及纪念馆等雨污管网改造二期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瑞金城区生活污水治理河西二片区龙珠及纪念馆等雨污管网改造二期项目;
******街道。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5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建设,同步进行现状排水单元雨污水管网的修复及翻建,总面积约3.41平方千米。
2)新建dn300-dn800市政污水管网约14.0km,新建dn500-1500市政雨水营网约2.9km。
(4)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简述
社会稳定分析报告中识别的风险类型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2)技术经济;(3)生态环境影响;(4)项目管理;(5)经济社会影响(6)公共安全及卫生;(7)媒体舆情。
简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2)全面收集审阅相关资料并公示;(3)实地走访调查,充分听取意见;(4)组织召开座谈评估会;(5)全面评估论证,确定风险等级;(6)编制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开展项目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2)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反馈。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评估主体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赖工/******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桦林北路金恒大厦206室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关关/******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大道东侧国资公司标准厂房b栋1楼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瑞金城区生活污水治理河西二片区龙珠及纪念馆等雨污管网改造二期项目;
******街道。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5个排水单元雨污分流建设,同步进行现状排水单元雨污水管网的修复及翻建,总面积约3.41平方千米。
2)新建dn300-dn800市政污水管网约14.0km,新建dn500-1500市政雨水营网约2.9km。
(4)项目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简述
社会稳定分析报告中识别的风险类型包括以下七个方面:(1)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2)技术经济;(3)生态环境影响;(4)项目管理;(5)经济社会影响(6)公共安全及卫生;(7)媒体舆情。
简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2)全面收集审阅相关资料并公示;(3)实地走访调查,充分听取意见;(4)组织召开座谈评估会;(5)全面评估论证,确定风险等级;(6)编制评估报告。
三、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拟开展项目影响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对本项目实施的态度;
(2)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本项目实施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本次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形式: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信息反馈。在此,对您的积极参与,我们由衷地表示感谢,您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本项目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评估主体单位将在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电话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赖工/******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桦林北路金恒大厦206室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关关/******
地址:江西省瑞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大道东侧国资公司标准厂房b栋1楼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