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建工公字〔2025〕30号
******农村局
建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定分离)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建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建安发改审批〔2024〕46号)批准建设******农村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建安建工公字〔2025〕30号。
2、项目名称:建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3、招标单位:******农村局。
4、项目概况:建安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7万亩,其中新建高标准农田面积4万亩,提升改造高标准农田面积3万亩。
(1)陈曹乡1.8万亩:田块整治1.8万亩;新打农用井212眼(含智能井房),井深60m;铺设φ110PE地埋管67840m;新修机耕道路14105m,开挖埋设YJLV22-4*25地埋线89040m;种植苗木5642棵,地力提升1.8万亩。
(2)蒋李集榆林乡2.2万亩:田块整治2.2万亩;新打农用井298眼(含智能井房),井深60m;新修机耕道路26993m,开挖埋设YJLV22-4*25 地埋线 107280m;种植苗木10287棵,地力提升 2.2 万亩。
(3)桂村艾庄乡:田块整治3万亩;新打农用井365眼(含智能井房),其中 150m 机井195眼,120m机井170眼;新修机耕道路31190m,开挖埋设 YJLV22-4*35 地埋线153300m;种植苗木6843棵,地力提升3万亩。
(4)看护房等房建工程。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9.18元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地力提升及耕地质量评价 、工期和竣工图编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定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8、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的一方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剩余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信用河南”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4、联合体要求
4.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1.1 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1.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自行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施工图纸的获取: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日08时30分。
******服务中心C座)三楼不见面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3、投标人未按规定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评标、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采用票决法。
八、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间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十一、联系方式11.1和11.2。受理投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十一、联系方式1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其他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委员会按************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11******农村局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3楼
项目负责人:宋小永
电 话:******
11.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镜水路
项目负责人:张丽贞
电 话:******
11.3******农村局
联 系 人:冯奇
联系电话:******
******农村局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