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报送的《新化县楠盘界货、白沙湾货运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环保街99号 邮编: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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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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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新化县楠盘界货运码头、白沙湾货运码头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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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街道兴岭村(资江右岸)、油溪乡东方红村(资江左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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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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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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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7564.54万元,在新化县新建2座货运码头,其中楠盘界码头占地1.9889公顷,白沙湾码头占地2.7375公顷,每座码头均建设一个500t级通用泊位,泊位长度87.5m,岸线长度87.5m,码头停泊水域宽均为21.6m,回旋水域长均为168.75m,宽均为101.25m。主要承担砂石料、陶瓷等货物港口装卸、仓储和物流服务,其中楠盘界货运码头设计吞吐量为45万t/a(砂石料进口40万吨/年,件杂货5万吨/年);白沙湾货运码头设计吞吐量50万t/a(均为砂石料)。建设后方陆域堆场、道路(楠盘界******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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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不外排;水下桩基施工泥浆废水经泵抽至陆域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厂区降尘不外排;施工船舶油污水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统一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接收和处理。施工人员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菜地施肥。 营运期: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陆域生活污水、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由码头前沿设置的专用生活污水箱收集,再经泵抽至后方陆域,与陆域生活污水一起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后收集于中水调节池内,通过管道泵抽至港区绿化区域浇灌,剩余未回用完的通过罐车(吸粪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油污水由船舶自备的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由管道输送至陆域设置的专用油污水池收集,定期由有资质第三方单位从陆域或水域定期抽走、外运和处置,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运输车辆汽车尾气等。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车辆冲洗、防尘网遮盖、设置围挡、8个100%抑尘措施等,以便减少扬尘对对环境空气的影响的影响。另外施工现场不设沥青拌合站和混凝土搅拌站。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码头砂石等散货装卸扬尘,为减少扬尘污染,在营运过程中,控制装卸作业落差,适当降低取料高度,在抓斗下方码头平台与运输船之间设置防撒散货的帆布,防止散货装卸过程中撒落至资江中;采用先进环保的装卸设备,装卸船、货车的抓斗、漏斗等装卸料点采用高压自动微雾抑尘系统湿式除尘方式,相关装置与设备联锁,同步运行,防止粉尘逸散;落料处设置水雾化喷淋装置并在落料处设置返尘板;货大棚、卸料仓库采用全密封措施,通过水雾除尘措施降尘。 (3)声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减少作业噪声;设置临时声屏障;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尽量避免夜间运输;运输过程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厂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营运期:码头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设专人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船舶禁鸣笛,在进出码头时应低速航行。并安排专人通过通信设施或其他设施方法引导,确******居民区时,运输车辆应限速行驶,禁鸣高音喇叭,并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固体废物影响控制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水下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钻孔钻渣抽至泥浆池沉淀干化后最终回用于后方港区的填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统一清运至指定点。 营运期:本项目接收的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和码头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日产日清;沉淀池定期清理的沉渣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机油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施工期:码头建设施工分时序进行,施工期使用的打桩机、抓斗式挖泥船等高噪声设备分时序开启,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在鱼类的繁殖季节(4~7月)应减少涉水施工。水下桩基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并优化施工工艺方案,以减少对水生生物造成伤害与影响。建议在施工期通过敲击船舷、超声波等驱鱼措施,驱赶工程区域水生生物尤其是豚类。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水上作业时间。严格控制水下施工范围:严格控制码头打桩区、抛石区,减少对水体的扰动,降低对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的影响。施工场地内设置截水沟、沉淀池,废水经过沉淀后用于车辆冲洗、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环境管理人员应加强管理,实施施工期的跟踪监测,当监测点水域中悬浮物浓度超标时,应暂停施工。 营运期:营运期维护性疏浚应避开底栖生物、鱼类的产卵密集期,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进行作业,尽可能减少对水生生物和水下生态系统的影响。同时在码头区域的周围开展调查,了解该区域内受影响较大的水体生物种类,确定受影响的程度;在码头区域外增殖放流,设置人工鱼巢,以补偿码头运行所导致的水体生物损失;对因水质变化而引起的长期生态影响,暂时并无可操作的生物恢复的手段,可针对项目水域水产资源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生态监测和生物修复的相关研究,如尖头鲌等土著鱼类人工繁殖技术研究,以有利于对长期的生态影响提出减缓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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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开展了公众参与,编制了《新化县楠盘界货运码头、白沙湾货运码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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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有关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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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关于本项目的结论 |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建设符合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港口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平面布局合理。项目涉及“资水新化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敏感性较高。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针对鳜鲌等保护鱼类的专项保护方案,关键涉水作业须避开其繁殖期,运营期应强化船舶航行与污染管控,并配套实施有效的生态补偿措施;同时,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与妥善处置,并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对保护区造成污染。在切实落实上述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风险防控措施,并确保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项目建设总体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