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0C******1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11-11 18:00:34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5-11-11 18:00:34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
内容
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第二次)询比采购公告1.采购项目条件本采购项目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兴安盟交通运输局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关于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兴交发〔2025〕154号文件******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人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项目概况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包括如下内容:(一)路线起点位于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公路K5 257.7处,自K5 680处向东南布线在阿尔山市自来水厂东北侧通过后继续向西南布线,在阿尔山机场信号发射塔规定安全范围(发射塔中心向外100米)外的东北侧经过后继续向西南布线,至K6 700处在阿尔山机场西南侧边界范围外布线,后向东平行机场南侧外围布线与伊尔施至柴桥段公路后导线(与机场平行)进行顺接至原有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公路K7 200(原有桩号)处。改线终点桩号K7 377,本项目改线段全长2.119km,总体走向为由西至东走向。主线共设涵洞1道,平面交叉1处。(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5米,路面宽22.5米。全线桥梁设计的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05g,相当于地震烈度Ⅵ度。设计洪水频率:大、中、小桥、涵洞1/100。桥梁宽度:本段桥梁均与路基同宽。其他技术指标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2.2标段内容及划分情况: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合同包号工程名称总限价金额(元)工作内容YJSBHP阿尔山市伊尔施至大山矿(伊尔施至机场段)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200,000与水土保持报告方案编制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编制《水土保持报告》及应各级水利、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与水土保持相关的报告书,组织报告评审并确保取得相关批复文件,为项目提供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工程水土保持专项报批。(2)根据现行水保相关规定,需报审批部门备案的其它所有工作。与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收集委托项目涉及的水文气象、河道等相关资料,分析计算委托项目所在河段的设计洪水,利用已有或调查的历史河道资料对评价范围内的河道进行河势演变分析,分析计算委托项目建设对河道防洪安全的影响,根据防洪评价分析及计算结果,进行防洪综合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治和补救措施。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组织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取得相关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若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需与第三方签订协议,以及发包人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防洪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2.3服务期限:自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或按业主要求的时限内提交符合相关规定和业主要求的书面咨询报告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2.4质量要求:所提交的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3.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询比采购。3.5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采购。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将接收询比采购电子版文件的邮箱号(需提供个人邮箱,不得使用公司邮箱)和采购项日名称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除此之外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资料,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本项目询比采购电子版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工程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采购预备会。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乌兰浩特市丽枫酒店(盟公署万达广场店)三楼会议室。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7.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附件: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