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海丝大道中路(西村港大桥至蓝谷湾路)排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编号:E************001)更正内容如下:
1、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团队招标)”现更正为“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
2、原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6)项目组人员要求: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这册资格;”现更正为“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6)项目组人员要求: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
3、原发布的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计方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号“2.2.2(2)-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2)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最低要求:1、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这册资格;”现更正为“2.2.2(2)-技术标(设计组织实施)-(1)设计实施人员配备-(2)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其他主要设计人员最低要求:1、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注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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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