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场镇建设管理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招标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7.6.1履约担保”: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监理”的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中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监理”的诚信分值为100分的截图,且截图页面需体现截图日期。中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工程监理”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修改为: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10%〔若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监理”的诚信分值为100分时,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中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缴纳履约担保之日中任意一天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工程监理”的诚信分值为100分的截图,且截图页面需体现截图日期。中标人如为联合体的,“工程监理”诚信分值截图由拟在项目中担任监理工作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
2、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E************001001]隆昌市城市更新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场镇建设管理提升项目(项目名称)监理标段.NJ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