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渭滨区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IXM2025-0244
项目名称:宝鸡市渭滨区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2,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22,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22,7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根据宝鸡市渭滨区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建设要求提供工程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服务(勘察、初设、施工图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22,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渭滨区沙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银行出具开标前半年内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7)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9)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10)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或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且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 2025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
4、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6、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公园南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欧亚大道3639号丝路国际创意梦工场一期5号楼61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华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