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
******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审批武胜县X086大观路(G212至清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改建工程观音岩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请示》已收悉。该涉河建设项目,为武胜县X086大观路(G212************水务局依法组织专家和相关单位代表召开了评审会。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与会代表和专家组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四川诚明职安环保******有限公******水务局提交了《武胜县X086大观路(G212至清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改建工程观音岩桥行洪论证与河势
稳定评价报告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专家组复核《报告》后提出了技术评审意见。根据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对该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胜县X086大观路(G212至清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改建工程观音岩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报告》采用的基础资料基本能满足防洪评价要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范围及防洪标准合适,技术路线可行,内容较为全面,结论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四川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808-2021)的要求。
二、原则同意武胜县X086大观路(G212至清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改建工程观音岩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建设方案
观音岩桥位于广安市武胜县清平镇观桥坝村,拆除原旧桥后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在旧桥上游14m处新建观音岩桥。
新建观音岩桥起点桩号K1 280.3,桥梁中心桩号为K1 294.3,桥梁终点桩号K1 308.3,桥梁全长度28.0m,跨径为1跨16m,标准桥宽9.5m:0.5m(护栏) 8.5m行车道 0.5m(护栏),桥梁左岸路基设置3座φ2m的涵管。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简支箱梁,两岸搭板长度均为6m,桥面铺装采用10cm厚C40混凝土和5cm厚沥青砼;下部结构采用U型桥台,基础采用扩大基础。桥梁轴线与观桥坝沟水流方向呈60°斜交。桥梁左岸梁底高程为235.323m,桥梁右岸梁底高程为235.947m。
桥梁起止点桩号及坐标如下表所示(平面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桥梁桩位坐标表
编号 | X | Y |
0#桥台(右岸) | ******.1807 | 613110.4368 |
1#桥台(左岸) | ******.8410 | 613136.4686 |
三、原则同意《报告》的防治与补救措施意见。同意专家组建议补充采用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妥善处理该项目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水务局要对工程坐标位置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复核。
(三)项目业主必须承担占用范围内的防洪义务,切实做好该项目涉水在建工地营地************水务局批准后才能实施,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
(四)项目业主要严格落实河道保护工作措施,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除弃渣等碍洪物,确保行洪安全。
******水务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涉河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有效期内若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向河道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项目业主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武胜县X086大观路(G212至清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改建工程观音岩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2.《武胜县X086大观路(G212至清平段)幸福美丽乡村路改建工程观音岩桥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另行专送)
******水务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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