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三角”花垣县民乐镇片区电解金属锰企业腾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锰三角”花垣县民乐镇片区电解金属锰企业腾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公开招标。现针对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找对应问题的回复。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5页“工期要求:730天”,招标文件第144页“1.1.4.3 工期:365日历天”,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1:以“工期要求:730天”为准;
问题2:本项目中类似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要求是招标文件第17页“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下同)”。目前污染地块达到修复目标,竣工验收合格的主要官方凭证是在生态环境部门官网公示的移出污染地块名录的信息,可通过相关网址及查询截图来证明,其法律效力完全等同于原先的备案证明,且更能体现验收的合规性。因此建议将本项目中业绩的竣工验收文件资料要求调整为“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或盖章确认,下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或者环保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移出污染地块名录查询截图及网址”。
回复2:按招标文件执行,此描述的相关条款为生态环境标准范本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问题3、4:问题3:招标文件附件里只有初步设计图纸,无其他技术资料,请提供******************有限责任公司地块)。问题4:根据现有招标资料,污染土壤清挖范围未明确,请提供前期场调、风评等前期资料,明确清挖范围。
回复3、4:已上传到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5、项目涉及大量建构筑物拆除工作,请提供“锰三角”花垣县民乐镇片区电解金属锰企业腾退场地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书。
回复5:已上传到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6:《招标文件》第239~242页技术标投标文件提纲“一、承包人建议书;二、承包人实施方案”中的目录框架均与第72~75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不一致,且文件模块导入处没有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是否以评分标准为准?
回复6:是,按照文件模块有的编制即可。
问题7: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说明》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处置工程量存在部分不一致的地方,请问是否以《初步设计说明》为准。例如《初步设计说明》页码第69页“本项目底泥和废渣共计处置量为2552.27m3”,而《可行性研究报告》页码第104页“底泥和废渣共计处置量为2491.96m3”。
回复7:以《初步设计说明》为准。
问题8:招标文件附件《初步设计说明》中工程量数据存在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如①表3.5-18中5个地块遗留废水之和为8612.8m3,与文本和表格中合计8432.8m3不一致;②表1.5-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中的建筑垃圾处置方量之和为51872.58m3,与文本中建筑垃圾治理工程量42406.78m3不符等等。请问是否以页码第90页表5.9-1《初步设计图纸》中的主要工程量清单表为准。若投标人存在设计优化的部分,相关临设或药剂等工程量是否可以更改。
回复8:遗留废水以8612.8m3为准;建筑垃圾处置方量以51872.58m3为准;若投标人存在设计优化的部分,相关临设或药剂等工程量可以修改。
问题 9:稳定化土壤转运回填至周边的堆存区,投标人工作分界是否仅转运至堆存区即可。
回复9:是,投标人工作分界仅转运至堆存区即可。
问题10:本项目招标评分项包含奖项和专利,若本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水处理或固废领域专利及奖项,是否认可?
回复10:认可。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原来的2025年11月26日09点00分延期至2025年11月27日09点00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正文内容为准。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 标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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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湘西州花垣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