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永平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 建设规模: | 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信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1)连家湾内部道路、上西边内部道路、下西边内部道路等棚改片区内部道路改造。道路改造总长4151.112米、面积16618.8平方米、宽度2-4米,新建DN300雨水主管1068米,DN300污水主管6725米,路灯189套;(2)下西边—杉木桥河弱电线路迁改入地工程。弱电线路迁改入地1524米,归顺线路3250米,新建光交箱5个,入地迁改光缆326条98630米,安装4个监控摄像头,弱电杆塔拆除;(3)下西边—杉木桥河强电线路迁改入地工程。强电线路迁改入地1500米,敷设电缆3620米,强电杆塔拆除,安装0.4KV配电分支箱38个。(4)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新建DN200供水主管1743米、DN150供水支管486米,电力管道642米,新建通信管道536米。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1-11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0872-******)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人民政府 | 经办人: | 吴琪 |
| 办公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吴林芬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01001 |
| 标段名称: | 永平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1-18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2-04 09:00 |
| 开标地点: | 永平县一号开标厅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5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永平县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1.工程设计(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任务工作。(2)完成本项目的①初步设计文件(含测量、设计概算及初步设计评审);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图审查工作);③专项工程设计(含预算);④项目实施期间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工作等。(3)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到的环评、水保、洪水影响评价服务工作等。2.工程施工及采购(1)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及采购任务直至工程保修期及设备质保期结束。(2)工程施工及采购范围以经招标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3.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4.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招标人有权对发包范围进行调整。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永平县杉阳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允许存在2家施工单位,但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应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⑤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2025年08月、09月、10月或2025年0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8月、09月、10月或2025年0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5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出项目投资额、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及工程内容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出具时间为准。】(3)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8月、09月、10月或2025年0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要求)。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共同满足要求即可):(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3.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1年,指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注:(1)须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附注说明等;(2)2024年07月01日后新取得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此项不考核;(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提供。】4.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下列要求:(1)信誉条件良好,未被列入被限制投标名单,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曾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并且没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情况说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此时间段中的任意时间查询截图均可】;(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此时间段中的任意时间查询截图均可】。(4)投标人须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承接施工任务的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5.项目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2025年08月、09月、10月或2025年0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8月、09月、10月或2025年0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5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中标结果公告截图(或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扫描件,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出项目投资额、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及工程内容等,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证明材料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出具时间为准。】(3)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8月、09月、10月或2025年09月、10月、11月)社保证明资料(险种类型须为养老保险)扫描件,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资料(无须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扫描件。(4)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6.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注: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除外),投标人之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关******委员会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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