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平县内
报名结束时间:2025-11-13 11:30:00
发布时间:2025-11-07 16:09:13
采购编号:YNYXC******Z******966
采购单位: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供应商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下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①经审计的单位提供2022年—2024年度任意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②未经审计的单位提供2022年-2024年度任意1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成立时间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
******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注:成立时间未满2个月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相关纳税证明或情况说明)。
1.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
3.2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