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件: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46.00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 1、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6分; 2、非“▲”的技术条款共137项,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12分,扣完为止。 3、标注为“▲”的技术共10条出现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备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带“▲”的技术条款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带 CMA 标识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需对文件真实性负责(检测报告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CertECloud/index/index/page)查询截图进行佐证,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
变更为:
1、技术要求响应情况 | 46.00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各项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 1、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6分; 2、非“▲”的技术条款共137项,出现一项负偏离扣0.12分,扣完为止。 3、标注为“▲”的技术共10条出现一项负偏离扣3分,扣完为止。 备注: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带“▲”的技术条款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带 CMA 标识的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需对文件真实性负责,需提供具有省级及以上认证认可的检验检测资质权威机构出具的CMA检验报告复印件,提供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