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12-01 08:30:00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24 日 08:3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36,981,6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2024 |
| 开标时间 | 2025-12-01 08:30:00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2025-12-01 08:30:00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A3标段 工程(施工)补遗书(编号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国道G237线蕉城岙村至福安渔江段公路工程A3标段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001)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 (一)因图纸有误,现重新上传图纸,请各投标人及时在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本项目变更公告处下载新发布的图纸,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原为“1.工期延误30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天,2.工期延误30天以上60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5万元/天,3.工期延误60天以上的,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180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现修改为“1.工期延误30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1万元/天,2.工期延误30天以上60天以内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天,3.工期延误60天以上的,支付违约金5万元/天,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180天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即与本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一致。 (三)招标文件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原为“5%签约合同价”。现修改为“10%签约合同价”。即与本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一致。 (四)原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8时30分00秒,统一更改为:2025年12月1日08时30分00秒。 本补遗书作为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并使用新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阅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其责任。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3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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