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46624-******
项目名称:松江区佘山镇天马山单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2025)财务监理
预算编号:0025-W******
预算金额(元):417800
最高限价(元):417800
二、 招标项目内容:
1)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财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项目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投资控制(含搬迁补偿费用审核、全过程的造价审核与咨询和工程价款结算审核)、配合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预算金额:417800元;本采购最高限价417800元,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合同履约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期间以及保修期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服务。项目建设工期估算约为12个月。
4)投标货币: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5、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附件)中所述的 其他未列明 行业。
三、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
******事务所执业证书。承接本项目******事务所执业证书,若两项业务能力不同时具备,可组成联合体参加。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两家,且牵头单位必须为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凡是此前已接受招标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四、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合格的供应商应进行现场验证报名,现场验证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19楼,文件费5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办理;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为联合体单位,双方均需提供);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上午10:0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19楼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19楼会议室)
开标携带的其他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其他事项: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报名结束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六、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华老师
联系电话: ******
传真:
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19楼
2、采购人名称: ******事务中心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上海市北京西路95号18号楼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